7月28日下午,銅官山區文化新村棚戶區改造搬遷現場辦公室,項目區域內涉及市建投公司產權的保障房住戶正在分別與市保投公司、銅官山區金山社區簽訂產權下放協議和房屋征收安置協議。簽訂過程中,市住建委、市保投公司詳細解讀保障房和征收政策,為群眾解疑釋惑。據悉,今年全市棚改搬遷工作共涉及市建投公司文化新村、天橋新村、躍進新村保障性住房26戶和辦公用房870平方米,現已全部簽訂協議,其中天橋新村18戶的拆除工作已經完成,其余房屋也正在組織拆除。
文化新村棚改項目區域內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于居住區與廠區混雜,建成年代久遠,無公建配套、無市政設施,居民生活環境差。此次棚戶區改造將大大提升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
今年以來,市建投公司積極響應市政府“棚戶區改造推進年”號召,在加快推動公司所有產權保障房搬遷協議簽訂的同時,在資金保障、房源保障上提供強力支持,今年提供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3843套。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可以選擇租住或購買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出售價格按照同期同地段同類別商品房價格的80%確定。承購人可以購買全部產權,也可以在出資不低于保障性住房出售總價60%的條件下,由個人自行選擇出資份額與政府共有產權,簽訂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全額繳納住房維修基金。政府持有產權部分,承購人3年內免繳租金,3年后按市場租金標準繳納租金;或承購人3年內按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價格購買,3年后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購買。承購人取得全部產權3年后可上市轉讓,并按屆時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房與購買價格之間差價的20%繳納增值收益。
轉自銅陵日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